江苏江风海韵传媒有限公司对广告媒体资源销售价格评估项目
澄清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1、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采购公告,第二项资格要求1.1“供应商具有由财政部统一印制,由省级财政部门加盖本机关印章后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”现更改为“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由市级财政局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,及财政部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的备案信息截图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)”
2、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采购公告,第四节文件递交,第一点“1、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9月10日【上午10:00】(开标时间同上)”现更改为“1、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9月13日【上午10:00】(开标时间同上)”
3、本澄清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为准。本澄清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,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。
4、其余未变动条款以原采购文件为准。
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