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 最新公告

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铝箔包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

各潜在投标人:

1、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项目需求,第四节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,第2条要求“投标人为生产商的,提供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;投标人为经销商的,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。”现更改为“投标人为经销商的,提供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”。

2、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,第三节招标文件的编制,第10项投标文件构成中“10.1.3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、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、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。”现更改为“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、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”。

3、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,第二项资格评审标准,第2条投标人的主体资格“营业执照、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、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”现更改为“营业执照、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”。

4、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招标货物清单、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,第一项技术要求,第2条证书要求“生产商提供《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》,经销商提供生产商的《食品用包装生产许可证》及生产商及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。”现更改为“经销商提供生产商及生产商经销许可或授权”。

5、本澄清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为准。本澄清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,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。

6、其余未变动条款以原采购文件为准。


24.9招标公告: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铝箔包装采购项目.doc


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

2024年8月28日  

关于我们 | 周边地图 | 机场热线 | 客服呼叫电话:0513-86860000 投诉处理电话:0513-86860315
友情链接
版权所有: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:www.ntcaac.com 苏icp备12046920号-1 (C)Copyright 2016-2018

地址: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南通兴东国际机场 技术支持:南通热线